涉密系统集成
涉密信息屏蔽室建设资质申请条件

一、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二)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条件

(一)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二)保密制度完善;

(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人员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四)用于涉密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五)有专门的保密工作经费;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条件。

三、屏蔽室建设单项条件

(一)屏蔽室建设甲级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 从事屏蔽室建设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5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40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 具有固定加工生产场地和专用设备,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有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

(二)屏蔽室建设乙级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从事屏蔽室建设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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