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四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队装备部门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进行审查、审核、注册和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活动。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查看更多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节选)
为了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但是,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以及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查看更多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但是,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查看更多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2/3页, 共11条信息

扫一扫关注微信